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甲方(供地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建设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共同对甲方拥有使用权的位于的35亩工业用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进行商品住宅开发
现就有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应本着合法、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原则,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分歧,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合作标的(一)甲乙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进行商品住宅开发项目
(二)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三)因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必须对土地用途进行变更才可进行商品住宅开发
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最终承担
第三条合作方式(一)甲方将其拥有土地交由乙方设计、建设、销售
甲方在乙方的开发项目设计、建设、销售过程中仅有建议权而无最终决定权
(二)乙方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1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开发过程中的运作费用摊入成本,由甲乙双方承担
费用应严格控制,分为两部分:其中,公关费用控制在陆百万元以内;政府土地、城建等部门收取的各种税款、规费以国家标准为准
第四条合作时间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
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