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丹东路300弄9号亚都商务楼501-503室(200030)Tel:86-21-54892998Fax:86-21-54892858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通知徐府发(2001)2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现将区政府制订的《徐汇区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00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徐汇区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试行办法为贯彻实施沪府发[2OO1]22号《关于本市内外销商品住房并轨的若干意见》和沪府发[2001]26号《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㈠、成立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由区长、分管区长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对辖区内土地使用权招j际拍卖实施领导
其主要职责为:l、审定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上报的年度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拟定供地地块及方案;2、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办理招投标拍卖地块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业务工作;3、审定推出地块的底价;4、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计划、建委、规划、房地、财政、住宅、监察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主任由区房地局局长兼任
其主要职责为:l、编制招标拍卖年度计划、供地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2、委托征询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建设要求,拟定招标拍卖方案;3、组织实施招标拍卖;上海市南丹东路300弄9号亚都商务楼501-503室(200030)Tel:86-21-54892998Fax:86-21-548928584、筹措、管理招标拍卖的运作资金
㈢、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1、区建设委员会:对商住办综合用地提供市政配套要求
2、区计划委员会: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
3、区外经委:审批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区规划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