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工作三转存在的问题对对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当前的纪检工作中,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如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三转”,是纪检机关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一)定位不准确,工作职能泛化。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对于纪检机关的具体业务把握不准确,干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越位、缺位、错位越来越突出。比如一是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二是事事参与,样样牵头。只要是与纪检工作“沾边”的一概包揽,纪委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些地方纪检工作又特别是乡镇监察机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人员不足,精力有限,工作的“多、杂、重”给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少压力。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战线”过长,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二)业务不熟悉,思维方式固化。当前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悉,工作方式固化。很多乡镇纪检干部不知道纪检工作怎么干,要么没有开展工作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和明确的工作目标。一方面部分纪检干部业务不精通,办案能力不足,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监督检查、办案工作的需要。导致了监督被动,办案针对性不强,惩治不严厉,威慑效果也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执纪监督方式固化,因受传统惯性思维束缚,纪检监察干部有可能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工作方法无创新,处理方式过于简单,存在有等、靠的思想。思维第1页共5页固化导致了纪检工作无亮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难于找准切入点,执纪监督往往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三)要求不严格,干部作风虚化。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作风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也若隐若现,表现在:一是精神懈怠,自我要求不严格,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庸懒散”的现象;二是部分纪检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不主动下访,即使下到基层,也是走马观花,流于表面,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疑难访推诿扯皮,不愿担责,不善于用群众语言做群众工作;三是有些纪检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甚至有的还存在违纪违法消极腐败行为。二、分析原因(一)自身认识不到位。当前个别地方纪检部门存在思想误区,以为“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党委政府信任,大局意识强。“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管的全、伸得长”就是工作到位,监督有方。眉毛胡子一把抓,主责不明确、主业不清楚就会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越位、错位的结果往往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二)领导体制不顺畅。目前,地方纪委实行上级纪委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地方纪委虽然由上级纪委与地方党委共管,但实际上地方党委管理比较多。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在分管工作方面,党委、政府给纪检监察机关交任务,压担子,纪检监察机关根本无法推卸,往往只能充当党委、政府的一个工作职能部门。以至于目前地方上一些“老大难”的工作,常常让纪检监察机关一线推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如: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农业执法等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全程参与。在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和招商引资等方面,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第2页共5页(三)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脱离群众,存在庸懒散等现象。一方面是理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