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江山市地方标准DB330881DB330881/T14—2009生猪生物发酵舍养殖技术规范2009-12-01发布2010-01-01实施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GB/T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江山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山市绿业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朝亮、金红、周林、金春霞
生猪生物发酵舍养殖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猪生物发酵舍养殖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生物发酵舍建设、生物发酵床的制作、垫料管理、饲养管理涉及到生猪生物发酵舍养殖的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猪生物发酵舍养殖场的饲养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471瘦肉型猪饲养标准GBl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生物发酵是指为微生物创造一个生长繁殖的适宜环境(包括养分、水分、温度、空气等),使微生物正常生长繁殖的过程
2微生态制剂是含有蛋白酶、淀粉酶和纳豆芽孢杆菌等益生菌的添加剂
3垫料是以谷壳、木屑和少许米糠为主要原料,与微生态制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经生物发酵后的混合物
4生物发酵床:在栏舍里垫一层垫料,符合一定温度、湿度等指标要求,并达到一定厚度,猪养在上面,排出的粪、尿就被这些微生物发酵、消化、分解
5生物发酵舍是指建有生物发酵床的猪舍
4生物发酵舍建设4
1选址猪舍应建在地势干燥,排水良好、空气流畅、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1猪场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应满足防疫要求,猪场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