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年级入学情况说明1
学校一班级2021年入学申请表怎样写(1)为进一步便利群众,自2021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方案生育证明”,实施入学儿童父母方案生育信息后台核验,核验要求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看法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
(2)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方案生育信息(此项工作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相关材料如下:①儿童父母的婚姻情况证明(已婚的,供应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供应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供应死亡证明或户口登记证明);②儿童所在家庭的全家户口本;③儿童母亲的《方案生育服务证》(或《流淌人口婚育证明》);④有“独生子女证”的,应供应《独生子女证》
子女为收养的,应供应《收养证》;⑤符合政策再生育的,供应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依据不怜悯况供应以下材料:A
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供应病残儿鉴定表(可供应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B
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供应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2加盖公章);C
子女为收养的,供应《收养证》;D
其他状况再生育的,供应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方案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供应上述材料外,还应供应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⑥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胎胎的,供应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⑦政策外生育的,供应按儿童父母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⑧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方案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的查环查孕证明;⑨其他特别状况的请询问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
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