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卫生执法工作稽查办法区卫生局卫生执法工作稽查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卫生执法行为,保证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平,防止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执法工作的健康运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局成立卫生执法工作稽查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日常工作由执法监督科负责。第三条稽查组对全局各执法单位和执法科室的下列事项进行稽查:(一)执法内容是否有法定依据,有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现象;(二)执法程序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执行法定标准,有无该告知的不告知、该报批的不报批、超越时限等现象;(三)行政处罚是否严格遵守处罚的原则和标准,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适当,程序是否严谨,幅度是否合理,文书是否规范;(四)行政许可是否有合法依据,对有关事项是否一次告知,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标准,有无行政不作为现象;(五)在执法活动中的行政性收费是否合法,是否持有关证件和办理规定手续,有无违规收费现象;(六)对所辖单位是否按规定频次进行监督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查,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和标准;(七)是否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有无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八)执法风纪是否严谨,是否着装整齐、出示证件、使用文明用语;(九)其他应该稽查的事项。第四条稽查组对执法单位、科室和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稽查,主要方式为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社会调查等。第五条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实行专案稽第1页共3页查。第六条针对不同时期发现的、可能带有共性的问题,随时进行稽查。第七条执法监督科建立稽查档案,将每次的稽查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第八条稽查工作实行扣分制,依据下列标准,自分扣起:(一)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依情节轻重扣-分;(二)执行任务时风纪不严谨的,每人次扣分;(三)因执法人员的过错与相对人发生纠纷的,每次扣-分;(四)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相对人的,每户次扣分;(五)出现行政不作为的,扣分,因行政不作为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责令作为的,扣分;(六)所辖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执业许可证或进行项目申报即生产、经营或执业的,每户次扣分;(七)卫生许可证、执业许可证未按期审核、校验的,每户次扣分;(八)有关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即上岗工作的,每人次扣分;(九)所辖单位基础卫生设施不健全的,每缺项次扣分,重要项目扣分;(十)应予行政处罚不处罚的,每户次扣分;(十一)行政处罚不规范的,依情节轻重扣-分,因处罚不当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决定撤消、变更的扣分;(十二)其他应予扣分的情形,依不同情节酌情扣分。第九条稽查结果列入对有关科室、人员的考核内容,并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第十条对在执法活动中公正严谨,廉洁奉公,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对在执法活动中出现失误和过错,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监督员资格,给予行政处分或交由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导致赔偿的,责任第2页共3页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