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质量绿色指标评价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等要求,推进上海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质量绿色指标评价工作(简称“绿色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夯实基础教育基点
坚持育人为本
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五育”并举,强化核心素养培育,引导教好每一位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办好每一所学校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上海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优化评价指标,突出评价重点,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科学有效
聚焦核心素养测评,运用先进测量技术,探索前沿评价手段,进一步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坚持以评促强
深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有效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区域教育治理效能
三、对象与内容(一)评价对象根据学生的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评价对象确定为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
以2年为一个评价周期,每个周期内,第一年抽测初中,第二年抽测小学
(二)评价指标“绿色指标”是衡量上海市义务教育的学生发展、成长环境、均衡程度和增值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