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团发〔2010〕15号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2010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团委,各直附属单位团委: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团员和团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基层团组织工作水平,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0年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优奖项设置1
五四红旗团委6个2
先进团委6个3
五四红旗团支部按本院支部数的10%申报4
共青团标兵每院1名5
团支书标兵每院1名6
优秀新生团支书每院1名7
优秀团干部按本院支部数的10%申报8
优秀团员按本院学生数的1%申报9
十佳学子10个10
学习标兵每院1名二、评优申报原则(一)集体奖项1
申报团委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参与评比
校团委将按照统一评审标准,评出前6名为“五四红旗团委”,7-12名为“先进团委”
各申报支部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并上交学年工作总结,各学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申请,结合考核标准,经学院答辩评定后,按本院团支部数的10%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直接审批,不再进行答辩
校团委对各单位团委和团支部实行动态考核,严格按年度进行命名表彰
(二)个人奖项1
共青团标兵、团支书标兵、优秀新生团支书、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只能择一申报
共青团标兵:获评“五四红旗团委”单位的团委书记相应获评“共青团标兵”
团支书标兵、优秀新生团支书须经所属团支部民主换届选举或届中递补产生并连续担任一学年基层工作,各学院团委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须在全院范围内民主选举产生
获评“先进团委”的团委书记相应获评“优秀团干部”
各学院“十佳学子”、“学习标兵”可各推报1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