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肿瘤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肿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在肿瘤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肿瘤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肿瘤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肿瘤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第六条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肿瘤诊疗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开设专业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开设病房(原则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3%),二级中医医院有条件的可以开设病房
第八条中医医院肿瘤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
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防护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第九条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肿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制定中医特色治疗(如外治及非药物治疗)等肿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