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工作简报第18期(总第74期)章丘市中心2007年5月28日内容提要:◆关于对各乡镇(街道)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督查情况的通报◆农机局为民服务分中心三措并举迎“三夏”◆简讯两则关于对各乡镇(街道)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督查情况的通报为切实发挥乡镇(街道)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的投诉受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现场会精神,市为民服务中心与市监察局联合组成督导组,于5为民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务月9日至18日对全市20个乡镇(街道)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窗口建设情况。20个乡镇(街道)都按照章纪发[2006]4号文件要求,在为民服务大厅内设立了单独的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制作了“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台牌。(二)人员到位情况。明水、刁镇、埠村、圣井、白云湖、黄河、双山、水寨等8个乡镇按照文件要求,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投诉窗口负责人,从纪委和服务大厅各调剂一名工作人员,配备齐全了三名工作人员。其他12个乡镇(街道)因没有纪检干事,高官寨、宁家埠只配备了一名大厅工作人员作为投诉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相公、龙山等10个乡镇由大厅副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投诉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三)工作开展情况。投诉受理窗口成立后,各乡镇(街道)投诉受理窗口及时公开了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争取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投诉窗口的职能,并积极参与到投诉工作中来。截止到目前,除相公、黄河各有一件投诉案件外,其他乡镇无投诉案件。二、存在问题1、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在座谈中,不少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对发展环境投诉工作还不了解,作为窗口直接负责人也由于身兼数职等原因,很少到窗口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不清楚发展环境投诉受理窗口的职能及业务受理范围。2、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大多数乡镇投诉窗口的工作人员未认真学习投诉窗口成立的文件,不清楚投诉受理范围,容易将投诉窗口的受理范围同信访案件的受理范围混淆。3、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乡镇通过开会、赶大集等形式开展了一定的宣传工作,但大多数乡镇都未深入认真的宣传此项工作,从而导致群众不知道在为民服务大厅就可对各职能站所的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投诉,这也是投诉工作开展进度慢,业务量较少的原因之一。4、投诉案件数量不多。除相公、黄河各有一件投诉案件外,其余乡镇至今都没有受理投诉案件。经与各乡镇投诉窗口有关负责人座谈,认为投诉案件较少的原因:一是信访、纪委等诉求渠道畅通,群众也都认可了这些渠道;二是去年实施的主要负责人“大接访”活动效果显著,群众对解决不了的事情和问题,都直接向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反映得到了解决;三是由于投诉窗口设立时间比较短,群众可能持有怀疑态度,对投诉窗口有个认识了解的过程。5、台牌名称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完善。通过这次督导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投诉受理窗口台牌名称不规范、不直观,有的是“环境投诉受理窗口”,容易让群众理解为环保方面的问题;有的是“投诉受理台”、“投诉受理”,非常不便于群众理解。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虽然绝大部分乡镇(街道)都设置了专门的投诉档案盒,但有的乡镇未把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有的还没有投诉案件表格函件。三、下一步工作部署针对督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对乡镇(街道)投诉窗口提出明确要求,做了统一的部署:1、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作为窗口负责人的纪委副书记必须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在兼顾其他工作的同时,对投诉窗口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精力投入,以确保投诉受理窗口工作顺利开展。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投诉受理窗口要加强宣传引导,印制“投诉联系卡”,利用赶大集、走访企业等方式向群众和企业发放,宣传发展环境投诉受理工作,以进一步扩大投诉受理窗口的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发展环境投诉受理工作。3、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的同志对投诉受理程序及投诉表格函件的使用方法等进行了培训。各投诉窗口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章纪发[2006]4号文件,熟练掌握投诉窗口受理范围,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投诉要认真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