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劳务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劳务)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因甲方承包工程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爆挖运工程进行劳务分包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由乙方承包施工任务量暂定为年保底计划万m3(上不封顶)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石方爆、挖、装、运、填工程
本合同分包工程量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及装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
4、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所聘用人员的人身保险和包验收的方式进行承包
5、工期:(1)本工程施工总有效工期为个日历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开工日期定为年月日
(2)若实际开工日期,因政令和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素滞后,则以另行通知为准
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数量及各种设备
(3)双方约定:乙方投入的一切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按满足相关安全操作要求使用足员配备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的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合同价款(1)计量方式:工程计量按计量
(2)工程单价:运距千米按人民币元/m3结算(),每增加1千米增加人民币元/m3(包括实行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机械设备、工具材料、配套设施、保险、劳动保护、管理费、利润、个人税金等费用和合同昭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综合费用不在调价)
(3)如果乙方不能按照计划及进度要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甲方有权另行增加施工队伍,其工程款在本合同款项中扣除
(4)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