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中专学生会章程(2020年12月1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和校团委、教育处指导下成立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全校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执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是学校其他各级学生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级、社团、宿舍是落实工作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秉承“立足学校,服务同学”宗旨,以“弘扬正气,率先垂范,踏实工作,服务同学”为工作方针
第五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个人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环境,积极反映同学建议、意见或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协助学校与班级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成长成才之路
(四)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会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提高广大学生,实践社会、服务社会的自觉性
(五)倡导良好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做好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联系,协助学校与班级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与班级的联系与交往
(六)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学校党委和团委、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