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中专学生会章程(2020年12月1日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和校团委、教育处指导下成立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全校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第二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执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三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是学校其他各级学生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级、社团、宿舍是落实工作的基本单位。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秉承“立足学校,服务同学”宗旨,以“弘扬正气,率先垂范,踏实工作,服务同学”为工作方针。第五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个人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三)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环境,积极反映同学建议、意见或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协助学校与班级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成长成才之路。(四)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会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提高广大学生,实践社会、服务社会的自觉性。(五)倡导良好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做好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联系,协助学校与班级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与班级的联系与交往。(六)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学校党委和团委、教育处的各项指示和安排。加强与各班团支部、学生社团的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加强同兄弟院校组织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第三章组织与职能第六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教育处的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七条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不设主席设副主席两名,以学期为单位,轮流但任执行主席,并设置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共五个部门,各部均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主席团:(一)负责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全面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抓好落实;(二)协调各部门工作,统筹规划各部室活动,负责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重要文件的修订;(三)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建设,将服务的意识深入到学生干部中;(四)定期召开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会工作会议,征集学生反映意见,了解学生基本诉求,将工作切实深入到学生中去;(五)做好对外联系工作,联系各系学生组织工作。组织部:(一)协助团委组织开展青马工程、团干部培训工作;(二)协助团委做好发展新团员、团员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三)协助团委做好智慧团建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四)协助团委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落实、青年大学习、团课工作;(五)协助团委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宣传部:(一)协助做好“职一团团”新媒体微信平台及抖音号建设和运营工作;(二)做好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协助团委做好校内学生的宗教信仰转化等意识形态工作;(三)做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宣传工作;(四)展示学生会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会形象。做好学生会内部宣传工作。文体部:(一)负责学校大小型文艺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协助做好学校文艺事业建设;(二)经常性收集同学们对学校和各系文艺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在日常及一些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文艺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四)协助组织动员有文艺特长的同学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项文艺汇演和竞赛,并力争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