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对村卫生室考核方案村级绩效考核参考方案为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镇村两级分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和原则以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为目的,通过考核找出差距和存在问题,进行指导和奖优罚劣,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认识,充分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确保广大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公共卫生服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村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进行量化打分
发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二、考核对象及方法每季度对本院辖区内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二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
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
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第1页共14页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