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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部分解读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并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部分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开发商承担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据初步统计,截至去年9月份,我省实施物业管理项目9202个,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2764个,不到三分之一
为了解决首次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低的问题,【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乡镇、街道报送成立业主大会需要的文件资料,并承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
同时,规定业主主动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指导,并参加筹备组;业主未及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由乡镇、街道组建筹备组
2、小区可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我省不少老旧小区并未安装电梯,这给很多老年人带来了出行上的困难
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解决老人上、下楼难的问题,【条例规定】对住宅物业增设电梯做出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住宅物业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设电梯等进行改造的,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规划、土地、建设、环境保护、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且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此外,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
3、小区内禁止违规养宠物【条例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13种行为
除了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乱扔垃圾、损坏公共绿化、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规定外,违反规定饲养宠物被列入了禁止行为中
此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改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