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各个环节和过程。1)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确定依据条例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列入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而制定颁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的有关规定(1)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①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级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政府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主管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2)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应具备的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②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③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3)明确了相关人员的上岗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明确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要求。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明确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要求。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6)明确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和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3)购买剧毒化学品的要求《条例》第34条明确规定,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2)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示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3)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4)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