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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党委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党委议事制度,逐步实现学院党委会议的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举行(一)学院党委会一般每半年召开3-4次
(二)根据会议的需要,可召开学院党委扩大会议,吸收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三)学院党委委员不足半数以上时,原则上不举行正式会议
(四)学院党委委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五)学院党委会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书记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党委副书记主持或委托的党委委员主持
(六)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草拟纪要等会务工作由学院党政秘书负责
二、会议的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讨论中央和学校党委的重要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研究和讨论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研究和讨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问题
(四)研究和讨论预备党员的审批和转正问题
(五)研究和讨论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和工作安排
(六)研究和讨论需要研究、讨论的其他党内重大问题
(七)分析研究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及应该采取的整改措施
(八)分析研究全院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养和成长工作
(九)分析研究学院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及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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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议事程序和要求(一)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告知学院党政秘书安排
(二)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和其他部门需要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的议题,应先征得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再向学院党政秘书提出
(三)各部门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的议题都要以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