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职责2
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审查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批准理事会提交的工作规划
决定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第1页共5页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