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外出培训管理规定主导部门人力行政中心版号A/0修订记录日期版号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2018年5月A/0新订2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在职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公司的外出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的外出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外训的定义及流程第三条外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或参观考察
外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组织参加外部举办的无相关学历证明或资格认证的培训班、讲座、沙龙、研讨会、公开课等;2
公司组织参加外部举办的信息交流会、博览会、展览会以及到相关企业参观学习、国内外考察等;3
相关机构举办的某项技能的资格认证、个人能力认证,能够取得相关学历或资格认证的培训,以及学历教育或进修等;4
其他形式的外部学习和培训
第四条外训流程(详见附件1)(一)培训前1
员工入职时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已入职员工外出培训前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
涉及到跨部门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需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确认外训人员名单
岗位专业类培训,经部门负责人评估后确定外训人员名单,按照审批流程提交培训申请
(二)外训申请1
申请人提前3天线上提报《培训(考察)申请》(附以邀请函或培训通知),将流程内信息详细说明
培训(考察)费在预算内且未超3000元,经部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审批;培训(考察)费超3000元,经部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人力行政中心负责人审批(抄送培训专员)
《培训(考察)申请》经审批,关联《培训(考察)申请》审批单提报线上《借款审批》,经部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抄送计划资金部相关人员),超培训费用权限的上报总裁审批
审批通过后,外训人员到培训部签订《专业技能培训确认书》(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