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借据┌─────────────┬────┬───────────┬───┐│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担保单位││├──┬──────────┴────────────────────┤││1
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2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到期││├───────────────────────────────┤│共│3
利率‰月息分厘毫丝忽││同├───┬─────────────────────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经遵││利息从年月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双守│4
清算│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方
│办法│日为结息日);本金于年月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研特││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究立├───┼───────────────────────────┤│协此││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商据│5
划款│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
││款日起止利息
││甲├───┼───────────────────────────┤│方│6
逾期│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方主动││同││计还甲方
││意├───┼───────────────────────────┤│拆│7
用途│││借├───┼─────────────────────此资料由网络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