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呼伦贝尔学院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在外国语学院党委及团委的指导下,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全学院同学服务的精神,以“为同学服务,为外语争光”为基本工作宗旨
所有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均要遵守本章程
工作原则自主创新高效透明管理制度1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中央组织,由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组成
总体规划学生会的运作机制,有责任调整工作制度,直接领导各部长,下派任务,核查各部落实完成情况
各部部长领导本部部员,完成本部计划工作及主席团所布置各项工作
所有学生会成员需遵守本章程,章程修改意见提交给主席团,主席团一致同意方可改变本章程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总体培训、教育,培养学生会的集体意识,培养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方向感”
学校、学院布置工作、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具体分配任务,内容对各部长公开、透明化
活动结束后由主席团统一评估检查各部是否按照主席团所要求时间、质量完成任务,主席团要对监督结果作出报告
为使各部工作更具体,更有目的性,开学之初各部将本部全年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主席团督促各部完成各部特色工作
在工作中如有具体提议,由部长向主席团提出计划,经审批后执行,负责监督的分管主席在计划上签字后提交主席
此计划学生会提倡部长在与干事共同商定的情况下决定,实行参与制与协商式管理(鼓励学生会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在做出与他们的工作有直接影响的决策时给他们提供发言权)
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需至少提前一周向主席团提出该次活动方案
书面方案应包括:(1)活动具体内容;(2)涉及参与者范围;(3)工作人员及具体分工;(4)如需要其他部门给予配合,需明确写明所需合作部门及其工作内容;(5)本部门活动经费预算;(6)活动地点、时间;5
各部干事有权力直接向本部部长、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