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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消防安全管理,就是遵循火灾发生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计划、组织、指挥等职能预防和控制火灾
下面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告范文一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就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通告如下:一、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出租方、承租方应当依法以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负责
2、出租方应当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出租房屋;对于违法建筑、经鉴定为危险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不得出租
3、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约定额定居住人数;出租方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用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对现有住房改造出租的,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
4、对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出租房屋,当套内居住使用人数大于10人(含本数)的,出租方应当配备应急照明灯具和灭火器材,宜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出租方、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维护职责,确保完好有效;对合同中未约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房屋用于员工集体宿舍的,承租方应当确定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承租方应当接受出租方和其他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发现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消除,属于出租方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消除
8、不得擅自将住宅出租用作公共娱乐、仓储、生产加工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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