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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产假最新规定产假是每个在职妇女的权利,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年广东省产假的最新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9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019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近日2019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的新闻引发了网友关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做出具体规定
另外,广东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据悉,该修正案草案将于29日表决,若获得表决通过,女职工产假将由最少128天延长至最少178天
2019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至80天此外,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提升新生儿照顾水平,鼓励群众执行基本生育国策,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修正案(草案)》将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托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
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