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2020年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文7章54条,包括:总则、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一、《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市容环境是城市整体形象的综合体现,直接反映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地方的投资环境。因此,《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依法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7年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推动了我省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但是随着我省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亟待规范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在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对城市人居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原先有些规定已不符合城市管理的现实需要。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有必要修改、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以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促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对加强城市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产生推动作用。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条例》对城市的容貌、道路、建筑等都规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为城市建设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建设。通过贯彻实施《条例》,依法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明确城市管理的责任与义务,为市民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疾病和疫情发生的前提条件,也是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使其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从而保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障文明创建工作依法进行,推动创建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条例的立法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制定《条例》的直接法律依据。二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制定《条例》的直接行政法规依据。三、条例的立法宗旨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一是立法保障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通过对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脏乱差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建设优美、整洁、卫生、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贯彻《宪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要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创造有益健康的工作、生活居住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发挥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作用。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最直接地展示了城市外部形象,是清洁城市、造福人民的事业,发挥着城市“消化系统”的功能,能够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四、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依法界定适用范围,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即“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即“本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目前,我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有16个,镇有1509个,《条例》适用于上述市、镇的城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的城市市区。该市区的概念可理解为建成区。建成区是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