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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律师办案四步法在法律实践中,律师的诉辩攻防技能和法官的裁判技能是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
因其专业性,也常常与医生的医术相提并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法官律师办案四步法,欢迎借鉴参考
一问问就是问明诉辩双方的诉辩内容及所依据的理由
即明确双方的诉讼请求和答辩观点
在这个环节,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应当以问而不是以听为主
问可以有效地切入争议要点而不会受诉辩双方或者当事人思路的误导
例如,当事人的赔偿请求属于实际利益损失赔偿、预期利益损失赔偿还是惩罚性赔偿
这些赔偿请求如何计算得出
对方的抗辩观点是么
这些内容需要首先明确
居中裁判的法官、仲裁员应尽可能地通过提示性询问、主动追问等庭审行为,设法厘清诉辩内容中的模糊与矛盾之处,促使当事人充分而全面地作出陈述,以固定与明确案件争议的核心内容与构成,避免因诉辩不明所引起的无效、低效诉讼行为
律师在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也应当有意识地通过发问迅速切入案件正题
二辨辩就是辨析各方观点的法律要求
处理法律争议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逻辑顺序正好相反,即应先“以法律为准绳”,后“以事实为根据”
具体可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假定,二是翻译,三是归纳
假定是假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成立,然后据此分析案件所属的法律关系;翻译则是将诉辩双方用日常生活用语所表述的诉求和理由翻译成相应的法律术语,便于裁判者和律师从中概括出对应的法律关系
归纳即找出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条文所要求的“事实要件”和“程序要件”
裁判者和律师在对诉辩双方和当事人的法律要求进行明确辨析的基础上,需要固定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所对应的法律关系,理清案件思路,避免因规范不明、法律关系不清影响对案件管辖权、审理范围、争议焦点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的初步判断,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