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一个系统、全面、高标准、高水平的社会发展目标
它不仅反映在经济和消费指标上,也包涵社会协调安定、人民生活安康、企业生产安全等指标
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家庭生活安全等“大安全”标准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推行新的管理模式,构建“三方”协调机制最近国家推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这四个层面各有分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这一模式的有效运行,关键在于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三方”协调的运行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为维护各自利益,使“三方”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矛盾和冲突
政府从宏观调控角度,为保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全社会总体资源最优化配置,强调的是对全局的调控力度;企业视自身的经济效益为生命线,追求局部利益最大化;而劳动者最关心的是与生活质量有关的切身利益
“安全生产”则是联结和均衡这个三角利益平面的关节点
依靠这个关节点的支撑,企业收益增加,劳动者就业使生活水平提高,政府有税收发展社会事业
这个关节点一垮,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方都要受到损伤
换句话说,安全生产工作也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但它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因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是宪法规定的,它是一种社会公益性工作
市场经济对安全生产提出新的要求,但不能取代和减轻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不能把政府的责任推给市场
同样,企业的安全生产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对工人健康的保护不能随市场而波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构建“三方”协调的运行机制,首先要有一个基本的组织形式,使“三方”在这一形式下完成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