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
20XX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20XX年3月27日,x省人民政府印发了《x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在我省拉开序幕
下面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的粗浅思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
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此处的法应作广义解释,既包含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时还包含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根据现行有效的上位法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等行政执法的依据
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传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也是受制于法的滞后性的原因,一些新领域目前尚缺乏科学的法制来加以规范,即使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有待提高,违法成本较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频发,加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制度等执法依据理解不深刻、不透彻、不全面,违法行政时有发生
如何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认为首先必须从完善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
一是第1页共4页完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从源头上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