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尊邸904(包物业、采暖费)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刘冠杞身份证号:22020419921017001X代理人:肖俊杰身份证号:220204196909173122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概况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南湖大路28号富苑华城富苑尊邸904室,该房屋建筑面积261.33平方米,为新房精装修。房屋设施如下:海信全自动洗衣机一台,海信冰箱一台。整体木色橱柜一套含洗菜盆、龙头、象木手盆带镜面一套、白色PVC手盆一套带镜面。字画四幅:天道酬勤、北国风光诗词、富贵牡丹、诚信天下。窗帘4幅。备用地板两盒。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并保证有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2.乙方承租该房屋,仅可作为合法的商业用途,不可用于违法活动。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期年,自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2.如乙方租赁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双方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仍就是否续期未能达成一致或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终止。3.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金及相关约定1.合同期内该房屋每月租金为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合计12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以后该房屋租金乙方于期满前一个月以现金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向甲方预支付下一期租金。甲方收款帐户:户名:肖俊杰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帐号:43674209405001539503、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搬出。4、甲方可以提供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押金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押金。甲方应在收到押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而未及时支付的租金、已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与租赁房屋相关的一切确定性欠费。甲方应于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后扣除本条所发生的费用及核验房屋设施设备没有缺损后,剩余押金无息返还乙方。乙方提前解约,押金不予退还。第五条相关费用承担1.物业费、采暖费由出租人承担。2.水费(分别向自来水公司和物业公司交纳二次供水费)、电费、宽带费、有限电视费等房屋使用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按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调整。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租赁期内,乙方对房屋进行保养和维修并承担费用。2.租赁期内,乙方对该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家俱、设备、设施负有合理使用的义务,造成缺损的,由乙方负责进行修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3.乙方不得对房屋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否则需要恢复原状及承担赔偿责任,房屋交回时墙面保持整洁。地板有损坏应予更换。4.乙方不得在室内养宠物。5.房屋租赁期内发生漏水、漏电、火灾等损失,及相关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出现毁损的,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毁损的扩大,因一方采取措施不当或未采取措施的,应就损失的扩大部分承担责任。7.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搬出时需要将房屋恢复原状,保持发墙面整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8.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前一个月,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出租看房。9、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第七条合同终止/解除1.租赁期限届满,双方确定不再继续租赁该房屋的。2.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的情形:(1)乙方擅自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的;(2)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