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工业快速发展意见为促进我市工业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在继续执行《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政〔〕号)等扶持工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推动工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一、促进企业上档升级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万元,专项用于重大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
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且工业总产值、纳税额分别增长%、%以上的工业企业,新上建设周期二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分档给予贴息补助
具体为:开工建设一年内(连续12个月),分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00万元、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六个档次,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分别给予不超过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1万元、0万元的一年期贴息补助
(由市经贸委牵头)2、实行“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奖励制度
继续深入实施“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且统计年报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以上和实现税金总额、利润总额增长15%以上的企业,达标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万元、30万元、45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对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
奖励资金的60%以上可作为企业主要经营成员的奖励
对年产值首次超过亿元的企业主要经营者,由市政府授予“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家”称号
上述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承担50%
(由市经贸委、市统计局牵头)3、促进新产品开发
对新认定为省(部)级以上新产品的企业,通过市财政安排的“新产品开发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科技产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