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资代管协议存货方:(简称甲方)保管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委托存储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仓库地址:济南市白马山南路8号;二、仓储方式:乙方代管三、仓储期限:一年四、甲方占用库房编号及仓储面积:五、仓储物资的品名、数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冷轧板六、仓储费价格及仓储费的结算:汽车运输室内存放包干费用:室内存放的仓储物免费存放期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每天元/吨收仓储费
费用按月结算
七、甲方应将存放货物的清单交乙方或在货物到达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安排货位等准备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应及时填写物资入库单,并同质保书、磅码单等有关资料送乙方,乙方将验收的实际数量、件数,逐一填写后尽快交给甲方
1如发现亏重,外观不良,物、证不符等现象应及时通报甲方,同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便甲方处理
九、如未接到通知,物资先于到达,乙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供单据,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验收,及时填写验收磅码单,待办正式入库手续
十、乙方代甲方保管的物资要单独存放,做到标记明确,不混不乱
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定额内损耗,由甲方负责处理
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定额外短少或由乙方造成的错发错运,由乙方负责处理
由于乙方在装卸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或损失,由乙方负责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十一、如需代运物资,甲方应尽早向乙方提供代发运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到站、收货人等,以便乙方申报车皮,铁路运输所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所垫付专用线以外费用,凭发票向甲方结算
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仓库内须使用的设备以及消防安全设施
乙方有铁路专用线一条,到站名称为:收货人为:十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九、十一条的约定,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交时,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