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新区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运转流程(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xxx新区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工作运转,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指挥中心是综合执法局执法运行的中枢机构,承担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发布执法指令、统计执法情况、评估执法质量、考核执法绩效、协调局内各科室执法纠纷、沟通与区内其他各执法主体的关系以及向市直部门报备执法案件等职责
第三条指挥中心主要接收以下信息:(一)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督办的执法事项;(二)综合执法局领导指派的执法事项;(三)行政审批局推送的事后监管事项;(四)通过新市民热线、微信平台、百度贴吧、新区网站等平台收集的执法信息;(五)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的执法信息
第四条指挥中心负责对第三条规定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类、评估等工作
指挥中心应安排专人接收信息,并按照标准进行归类,建立登记台账
信息接收人员在第一时间对信息进行简单处理,形成报告单,并由指挥中心负责人向局长汇报,给出处理意见后,由专人登记存档
第五条指挥中心接收的信息主要通过网上平台向综合执法局相关科室进行推送
指挥中心主任签完处理单报局长阅示后,第一时间由专人将此事项信息通过网上平台予以推送,并通过短信等方式予以提醒
第六条指挥中心接收综合执法局科室推送信息的回复后,应形成报告单,向指挥中心负责人汇报,由其负责评估处理,并通过政务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
逾期未收到回复的,指挥中心应通过信息推送进行提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册
第七条指挥中心对综合执法局各科室推送信息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并将办理时限、办理情况、回复内容等各环节情况予以记录,作为综合执法局对各科室考核提供主要依据
第八条指挥中心依照流程处理完信息后,对所推送信息的督办即告完成,应及时根据考评细则(见附件)对各科室进行考评计分,计分情况定期报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本流程由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