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31第6章冷热源机房与系统设计24/12/2326.1冷热源机房设计1.机房位置的布置原则6.1.1机房建筑设计(1)一般应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地下室。(2)由于条件所限不宜设在地下室时,也可设在裙房中或与主建筑分开独立设置。(3)对于高层建筑,也可设在设备层或屋顶上。(4)锅炉房宜为单独的建筑物,也可与其它民用建筑、生产厂房相连或设在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首层、楼中层和屋顶上,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24/12/2336.1冷热源机房设计2.机房建筑布局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1)机房面积、净高和辅助用房等应根据系统的集中和分散、冷热源设备类型等设置。(2)对于全部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其通风、空气调节与制冷机房的面积可按总建筑面积的3%~8%考虑。其中风道和管道井约占总建筑面积的1%~3%,冷冻机房面积占0.5%~1.2%。总建筑面积小的取较大值,总建筑面积大的取较小的值。(3)机房面积的大小应保证设备安装有足够的间距和维修空间。24/12/2346.1冷热源机房设计2.机房建筑布局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4)制冷机房的净高(地面到梁底)应根据制冷机的种类和型号而定。①对于活塞式制冷机、小型螺杆式制冷机,其机房净高控制在3~4.5m。②对于离心式制冷机,大、中型螺杆式制冷机,其机房净高控制在4.5~5.0m,有电动起吊设备时,还应考虑起吊设备的安装和工作高度。③对于吸收式制冷机原则上同离心式制冷机,设备最高点到梁下不小于1.5m。④设备间的净高不应小于3m。24/12/2356.1冷热源机房设计2.机房建筑布局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5)燃油燃气锅炉房的净高(地面到梁底)应根据锅炉的类型和型号确定。通常应保证锅炉最高操作点到锅炉房顶部最低点的距离不少于2m;当不需操作时,其净高可为0.7m,同时应满足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24/12/2366.1冷热源机房设计3.机房辅助用房的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1)大、中型机房内的主机宜与辅助设备及水泵等分间布置,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按设备类型分区布置。(2)大、中型机房内应设置值班室、控制间、维修间和卫生设施,以及必要的通讯装置。(3)大、中型机房与控制间之间应设玻璃隔断,并做好隔声处理。小型制冷机房视具体情况而定。24/12/2376.1冷热源机房设计3.机房辅助用房的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4)对于为大型燃油燃气设备机房供油的油泵房一般布置在油罐区旁,但也可布置在机房内。小型机房油泵间可直接布置在机房内。油泵房尽可能布置在地面上,油罐底标高宜高于泵中心线。若油罐地下布置,油泵高于油罐液面时,应通过计算确定油泵房标高及选择适当的油泵类型。24/12/2386.1冷热源机房设计4.其他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1)在建筑设计中,应根据需要预留大型设备的进出安装和维修的空洞,并应配备必要的起吊设施。(2)应根据设备的重量和工作时产生的荷载,做好必要的基础结构设计。(3)应设置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所需的给排水设施,机房地面应设置排水沟或地漏。24/12/2396.1冷热源机房设计4.其他要求6.1.1机房建筑设计(4)对安装可能产生爆炸设备(如燃油燃气锅炉等)的机房,为了减少设备爆炸的破坏范围和损失,机房间应做成抗爆体(5)机房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采用人工照明时的照度可按国家有关标准确定。(6)机房设计应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24/12/2310机房的设备布置和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流程,并应便于安装、操作与维修。6.1.2机房设备安装设计(1)制冷机突出部分到配电盘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制冷机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制冷机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和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2)大、中型冷水机组(离心式制冷机、螺杆式制冷机和吸收式制冷机)其间距为1.5~2.0m(控制盘在端部可以小些,控制盘在侧面可以大些),其换热器(蒸发器和冷凝器)一端应留有检修(清洗或更换管簇)的空间,其长度按各厂家要求确定。24/12/23116.1.2机房设备安装设计(3)大型制冷机组的制冷机房上部最好预留起吊最大部件的吊钩或设置电动起吊设备。(4)布置制冷机时,温度表、压力表及其他测量仪表应设在便于观察的地方。阀门高度一般离地1.2~1.5m,高于此高度时,应设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