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平台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扶持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就业科、就管中心、培训科、办公室协同配合,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工作
具体工作由区就业管理指导中心负责实施
三、工作内容1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设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专栏,及时发布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热点动态
制作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公益广告,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创业理念深入人心
由市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配合市局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集中宣传日活动,统一时间、集中宣传
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问卷调查工作
通过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平台,对用户开通各项政策宣传,引导树立新型创业理念,介绍我区创业扶持政策及相关优势
通过户外广告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资料及创新创业典型
在各镇(区)街道、重点道路、城市出入口、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广告牌、宣传海报等,加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社会宣传氛围
编印宣传材料,利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和社区第1页共2页工作者、志愿者平台发放到户
利用各镇(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场所现有电子信息屏及社区现有液晶电视屏滚动显示创建政策,宣传创建创业型城市意义及配套措施
利用各镇(区)街道现有政策咨询热线,开通、完善相关创业咨询内容,宣传创业政策
通过发放创建国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