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劳动力转移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3个1号文件和国家、省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要求,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等六部门20XX年下达给我区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参照《20XX年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20XX年“1号文件”和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文件精神,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工单位、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培训”为主,结合“定向培训”,选用“校(中心)、企合训”及“校校联训”的培训模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转移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的综就业能力,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二、目标任务20XX年全区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3500人,农民当年就业率达到85%以上。学员与用工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实际,对培训任务进行分解安排。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对区采取人均120元补助。区财政在确保市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和人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创造条件安排资金,提高补助标准或扩大培训规模。三、培训内容重点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根据专业、工种不同一般为15-90天。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12大非农(种植业)行业(附件2)为重点,按照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培训;第1页共5页引导性培训由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和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培训重点。四、实施步骤1、建立机构。成立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附件3),李瑞义副区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建设等六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李云荣任办公室主任、高玉山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阳光工程的组织、协调、实施。2、召开会议。召开全区20XX年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下达培训任务,对阳光工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举办阳光工程管理人员培训班,做好月报及台帐上报管理工作。3、基地认定。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由区组织认定、市级审核、报省和国家备案。按照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附件1)和省有关要求,对本区符合条件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招标和认定(省、地直属的教育培训单位基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阳光工程办公室申请认定)。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软硬条件,特别是具有一定的培训和转移能力。培训机构认定后要在区报、电视台、农业信息网公示。填写区示范性任务分解表(附表1)报市审核。市审核同意后,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并填写《市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报省和国家备案。基地认定和任务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需调整的必须报市和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批准。认定的培训基地由省授予铜牌。4、舆论宣传。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明白纸等形式,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5、检查监督。区阳光工程办公室要根据国家、省和市阳光工程管理办法和监管制度,制订出区级阳光工程监管制度,使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6、检查验收。培训基地在培训结束后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区阳光工程办公室在接到申请1周内进行检查,根据《农村劳第2页共5页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重点检查培训机构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培训档案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根据检查验收内容计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附表2)。将检查验收报告报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市阳光工程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县区检查验收报告2周内,对项目县区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省阳光工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