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劳动力转移指导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3个1号文件和国家、省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要求,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等六部门20XX年下达给我区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参照《20XX年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20XX年“1号文件”和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文件精神,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个人、用工单位、培训机构的积极性
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培训”为主,结合“定向培训”,选用“校(中心)、企合训”及“校校联训”的培训模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转移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的综就业能力,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二、目标任务20XX年全区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3500人,农民当年就业率达到85%以上
学员与用工单位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根据国家、省、市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实际,对培训任务进行分解安排
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对区采取人均120元补助
区财政在确保市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和人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将创造条件安排资金,提高补助标准或扩大培训规模
三、培训内容重点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根据专业、工种不同一般为15-90天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市场需求,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12大非农(种植业)行业(附件2)为重点,按照相关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培训;第1页共5页引导性培训由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和寻找就业岗位知识为培训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