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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假国家规定20XX年【解读】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
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
2019年婚假国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修正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2019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此前,我国鼓励晚婚晚育,给予额外福利
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础上,晚婚假可延长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则是在原有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
浙江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不过,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
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