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为依法做好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XX]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二、招生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
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下,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入学
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方式录取新生
(三)“两个一致”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四)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等有关招生入学的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2日、3日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第1页共6页7月11日、12日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