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为依法做好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XX]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顺利完成招生任务。二、招生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下,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方式录取新生。(三)“两个一致”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四)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等有关招生入学的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2日、3日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第1页共6页7月11日、12日。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二)公办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区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20日至6月28日组织报名工作,然后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安排入学。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外区或外地就读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7日、28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2日、3日。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毕业学校盖章)。(三)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须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按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9日、10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在区教育体育局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学校须在6月1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于6月18日前将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招生办公室,同时反馈给各毕业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回原学区学校就读。(四)其它招生工作第2页共6页1、特长生招生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今年我区50中学、琥珀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50中学招收艺术(民族乐器类)特长生。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及家长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分配到相应的特长生招收学校就读。录取的特长生名单要在原毕业小学和录取初中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2、特殊群体学生入学(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切实保障我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招生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少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