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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下面是详细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对加快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
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培育市场供应主体(三)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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