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健康实施方案一、组织与管理2、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在10月中旬开展,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三、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
本次分年级进行采样测试、录入
4、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5、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
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6、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医院证明、班主任核实、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7、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
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组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并负责记录在《标准》登记卡上,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
学校医务室专人保存,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9、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有误需修改时要完善手续
测试值修改由测试组总负责人核实签字;得分、评定等级修改由学生或体育组向教务处说明原因、核实无误后,教务处负责签字
四、具体要求与措施1、相关部门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
2、体育组负责对学生进行采样测试11月1日前结束测试;对采样学生成绩的录入,完成时间为11月2、3日;11月4日上传数据3、在测试中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奖励与处罚1、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以上者方可参加有关评优评先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