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6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6.1一般规定6.1.1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监测对象的监控要求、现场条件、当地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仪器监测可采用现场人工监测或自动化实时监测。6.1.2变形监测网的基准点、工作基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准点应选择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不受扰动的位置,基准点应稳定可靠;2工作基点应选在相对稳定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在通视条件良好、距离较近的情况下,宜直接将基准点作为工作基点;3工作基点应与基准点进行组网和联测。6.1.3监测仪器、设备和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且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使用;3监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6.1.4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路线;2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固定观测人员;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6.1.5监测项目初始值应在相关施工工序之前测定,并取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6.1.6基坑周边环境中的地铁、隧道等被保护对象的监测方法和监测精度尚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6.1.7除使用本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外,亦可采用能达到本标准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6.2水平位移监测6.2.1水平位移监测包括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观测。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活动觇牌法、视准线测小角法、激光准直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极坐标法、交会法、自由设站法等。6.2.2水平位移监测网宜进行一次布网,并宜采用假定坐标系统或建筑坐标系统。水平位移监测网可采用基准线、单导线、导线网、边角网等形式。6.2.3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和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位移基准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基准点标志的型式和埋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2采用视准线活动觇牌法和视准线小角法进行位移观测,当不便设置基准点时,可选择设置在稳定位置的方向标志作为方向基准,采用基准线控制时,每条基准线应在稳定区域设置检核基准点;3工作基点宜设置为具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当采用光学对中装置时,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水平位移P<4014060变化速率%tmm/c)2V%创4%>巧尿中澳蹩(加巾)<1.0'<1,5<2.0监测点坐極中谟豎(mm)一测回水平方向标准塞测距中谀整1.0t5<1.0Z0£1+03,0C2.0^<2mni-r2ppm}4水平位移基准点的测量宜采用全站仪边角测量,水平位移工作基点的测量可采用全站仪边角测量、边角后方交会等方法;5每次水平位移观测前应对相邻控制点(基准点或工作基点)进行稳定性检查。6.2.4基坑围护墙(边坡)顶部、周边建筑、周边管线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其水平位移预警值按表6.2.4确定。注:1监测点坐标中误差系指监测点相对测站点(如工作基点等)的坐标中误差,监测点相对于基准线的偏差中误差为点位中误差的1V2。2当根据累计值和变化速率选择的精度要求不一致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优先按变化速率预警值的要求确定。3以中误差作为衡量精度的标准。6.2.5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进行水平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站仪标称精度应符合表6.2.5的规定。2测站至监测点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衷水平位移监測精度娶求»6.2.5全站仪标聯精度要求3监测点的测回数应根据观测精度要求、全站仪标称精度、测站至监测点的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6.2.6当采用视准线活动觇牌法和视准线小角法进行水平位移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全站仪标称精度应符合本标准表6.2.5的规定;2应垂直于所测位移方向布设视准线,视准线小角法以工作基点作为测站点;3测站点与监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300m;4采用视准线小角法时,小角角度不应超过30',观测不应少于1个测回。6.3竖向位移监测6.3.1竖向位移监测包括围护墙(边坡)顶部、立柱、周边地表、建筑、管线、道路的竖向位移观测。竖向位移监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也可采用三角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