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曹勇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安排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负责。县(区)政府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特别是制定严厉的打非措施,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有关部门分工如下:按照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精神,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内,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市安监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小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经信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轻工、纺织、建材、机械、电子、化工、冶金等行业和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公安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道路交通、消防第1页共7页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爆破作业等行业和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村镇建筑等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水上交通、渡船渡口、公路建设、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农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农机、渔业等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市商务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商贸、加油站点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质监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修和使用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文广新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工商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对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指导矿山资源开采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指导所主管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三、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四、重点内容(一)共性内容。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第2页共7页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