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办发电〔20XX〕18号)精神,市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二、活动内容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七项活动:(一)开展学习宣讲竞赛活动
结合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分领域、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监察法》的学习宣讲竞赛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集中开展一次“学”“讲”活动
结合“十进十建”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条例》《监察法》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围绕主题为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讲一堂廉政党课,支部书记给支部党员讲廉政微党课,教育广大党员不忘初心,讲规矩守纪律
(责任单位:市委主体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地各单位)2
开展一次“赛”“考”活动,组织《条例》《监察法》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市委主体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咸宁日报社,各地各单位)3
开辟一系列媒体宣传栏目,综合运用全媒体及广告牌、专栏、展板等载体,让《条例》《监察法》深入人心,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无遗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咸宁日报社、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地各单位)第1页共5页(二)开展“护航发展”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
开展一次以“执纪监督在一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