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电网改建指导意见为保证我市工农业发展用电需要,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可靠用电,深化落实市人民政府与XX省电力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现就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努力推进电网建设将电网工程建设纳入我市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对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实行电网建设责任制,将电网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二、统筹安排,做好电网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实现电网发展规划与其它规划有机衔接
供电公司应与国土资源部门充分衔接,把电网发展规划及时提供给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电网发展规划中的变电站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尚未纳入总体规划的变电站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尽快纳入总体规划,为电网建设用地创造条件;对已纳入城乡规划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变电站建设项目,应尽快依法调整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电网建设用地创造条件
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需建设的变电站,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先行对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出具支持性意见,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法定程序修改调整后完善审批手续
城乡规划部门会同供电公司共同编制电网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电网发展规划中的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纳入该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明确,供电公司应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给相应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切实维护电网基础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的严肃性,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用地依法明确保护区域范围,严格保护
对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法按原编制程序进行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电网设施项目的审批速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大对电网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对10千伏及以上新第1页共4页(扩)建输变配电工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