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科技创新和对外开放大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破除一切束缚创新的陈旧观念、体制弊端、过时规定,在政策体系、资源配置、园区管理、科技服务、组织领导等方面加快创新”和“树立全新对外开放理念,努力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对外开放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着力为我市对外开放、加速产业创新、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
现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树立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新理念
积极贯彻“立足、依托、服务长三角、对接海内外”的开放思路,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理解“对外开放始终是发展的重大法宝,要大力推进企业、产业、园区、城市和人才等方面国际化”的内涵,增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添砖加瓦,提升我市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二、进一步适应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新要求
切实转变法律服务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服务由传统的个体服务向行业间协作服务的转变,由单打独斗式服务向专业化、团队化服务的转变
在服务观念的转变中,积极整合我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法律事务,积极推广武进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以法律服务中心的团队形式服务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形成我市法律服务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整体功能,切实提高我市整体法律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服务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和典型示范,引导、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介入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合同履行等相关经济活动,及时跟进对新能源、物联网、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制法律服务业务,努力为我市对外开放、科技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与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