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废旧商品回收意见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XX〕49号),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策措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健全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按照“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参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二)总体目标
以废旧商品回收网点为基础,以回收利用基地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到20XX年,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力争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80%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完善回收处理网络
支持龙头企业按照《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建设、改造标准化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整合提升传统回收网络,对拾荒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
结合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居民废旧商品分类收集制度
畅通生产企业间直接回收大宗废旧商品和边角余料的渠道
支持在线收废、预约收废、押金回收、以旧换新等灵活多样的回收方式
(二)探索推进试点示范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作为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要率先建立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引领和带动全社会废旧商品回收工作
继续在市经济开发区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广
(三)积极培育龙头企业
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联合重组,推广分拣处理应用新技术、新第1页共4页工艺、新设备,逐步培育形成一批组织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