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财社122号),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
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1、市公安局协警员715人,分别是300人,200人,200人,15人;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114人,88人,10人;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招聘;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65人,5人;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招聘;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2人,年2人,4人,3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第1页共3页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
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
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协警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