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进步一、图书馆的社会责任和权利图书馆作为社会公共文化保障体系,必须履行社会责任
自20XX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将“图书馆社会责任”作为分会场的主题以来,关于该主题的讨论就备受关注
由于“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本身定义并无明确界定,因此近两年关于此主题的研究始终处于定义多元、界限混乱的局面,对国外图书馆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
“我国图书馆界将图书馆社会责任的含义界定为: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图书馆在社会中需要承担的有助于解决关乎人类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非图书馆问题,如经济、种族、就业、环境、战争与和平、宗教等社会问题的责任
图书馆承担社会责任除了是一种自愿行为外,更是一种自觉行为;现代图书馆服务特点使图书馆必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图书馆并非单纯借阅图书或获取知识信息的地方,更是满足人们学习、娱乐、休闲、交流等多种需求的公共空间
”白君礼从图书馆本质的角度解读了图书馆社会责任:图书馆社会责任与图书馆基本责任都是为了实现图书馆社会价值(利益)最大化,图书馆社会责任也是全面实现图书馆基本责任的保障
针对当前理论界对图书馆社会责任的认识分歧严重的事实,蒋永福分析了责任与义务、责任与权利、等诸多概念之间的区别,界定图书馆社会责任可归纳为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纯义务性责任三方面;图书馆社会责任属于有限责任,应遵循“职责优先原则”和“量力而行原则”
洪伟达根据德鲁克提出的“组织”概念和目标管理理论,提出图书馆的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包含分内责任与分外责任、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
图书馆应该在履行自身基本职能的基础上,有条件、有选择地承担社会责任
宋显彪从理论研究、对策研究、案例研究等方面入手,提出图书馆社会责任研究应关注中外社会责任比较研究、社会责任与核心业务的整合以及图书馆社会责任的含义、底线、内容、激励机制等方面
于良芝等通过系统梳理和介绍美国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