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国家海洋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原则和目标国家海洋局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达到产权清晰、账实一致、账账一致的目标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1-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一)清查基准日第1页共8页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国家海洋局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局本级、局机关)
三、组织实施(一)成立国家海洋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声(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吴平成员:王斌、李东旭、孙春季、赵凤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