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立项和评审程序规范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议书:要求:正式行文并同时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上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科技部;报送项目建议书时,应一并附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其它说明。需要两个附件。一是项目简介;二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组织单位编写)要求:编写《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一并报送;一式十五份,由项目组织单位盖章后报科技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本。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要求:另编制《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一并上报;由项目组织单位确定上报份数。同时,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上的“国家科技计划经费预算申报中心”,将《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报送科技部。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要求:任务书a4一式八份,由项目牵头组织单位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组织单位两份;课题承担单位一份;课题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科技厅(科委)各一份;科技部三份。5、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要求: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科技部相关业务司;上报材料一律用打印稿(一式两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6、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要求:第1页共2页上报材料一律用打印稿(一式两份),并同时上报电子版;并按中期检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科技部相关业务司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