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森林认证工作的意见【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8-06-06【生效日期】2008-06-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森林认证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林业厅(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遵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建设资源节约、生态文明的目标,是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林业发展战略的核心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中国作为世界林业大国,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促进人工林资源培育以及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上采取了举世瞩目的有力行动,为全球森林可持续经营做出了贡献
国家认监委、国家林业局充分认识到建立我国森林认证制度,推动森林认证工作,是促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近年来,国家认监委、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初步形成了中国森林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
为此,国家认监委、国家林业局研究决定,共同推进森林认证试点工作,建立和实施统一的森林认证制度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国森林认证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借鉴国际上已经开第1页共3页展的森林认证的制度和方法
同时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我国的国情和林情实际出发,维护国家利益
开展森林认证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的原则
切实把森林认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拓展林业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构建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建设上
提高我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水平和提高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中国森林认证制度属于国家统一推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