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批示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建设、工商、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措施(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前阶段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和重要大型活动涉及区域、场馆等为重点,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重点抽查以下内容: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的建筑合法性及消防设施运行状况;3、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4、重要大型活动场馆及相关场所消防安全情况;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状况;6、辖区内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二)排查整治的措施: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第1页共4页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
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