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普惠制金融研究综述普惠制金融研究现状围绕普惠制金融,我国学术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多以金融供给中的金融排斥现象为主线,探索健全金融服务,主张完善现有制度,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等方式推进金融尤其农村金融的发展,实现金融的普惠性
主要表现在:1)普惠制金融的基本内涵界定及其分析金融排斥是当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1]9-15,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金融排斥现象[2][3]5-10[4],普惠制金融是基于解决社会中由于多种原因难以进入主流金融体系获得必要的金融服务的那部分人的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的问题,它既是金融问题,又是社会问题,能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是金融发展过程中值得关注的现象[7]14-15,对于打破金融排斥、推进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增加农户收入有重要作用[3]5-10,是弱势产业、弱势地区和金融弱势群体在金融发展中应享有的权利体现[6][7]14-15
普惠制金融与农村金融和小额贷款构成了捆绑性概念,涉及一切被金融市场挤出的融资需求,是一种介于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之间的合作金融形式,合作的边界决定了普惠制金融操作的社区性质,需要立足于金融增量改革[8],以商业可持续的方式,为包括弱势经济群体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全功能的金融服务[9]
2)普惠制金融的结构特点分析普惠制金融体系的核心是不同区域、不同收入阶层的公民都有公平的享有金融服务的机会,特别是贫穷地区、具有强烈脱贫意愿的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都能得到有效满足,它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以价格相对合理的产品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农户等低收入群体对象提供服务;第二,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保险、汇款、养老金、理财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第三,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允许社会各种性质的资本在贫困地区设立为中低收入经济群体服务的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使普惠制金融体系包括从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到银行金融机构等